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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清晨里相遇(1) (第2/5页)
不管用。
你会帮我吧?
我才不要帮你,帮喜欢的人追自己的好朋友,当我傻子吗?
我在心里这麽说着,然後——
哦……好啊。
对,我是这样回答的,不然还能怎麽办?
也多亏他,我现在才会大清早的在这里跑步。
但这只是原因之一。
我讨厌自己,从头到脚地讨厌,无论是平凡的外表,又或是胆小怯懦的个X。
或许每个人难免都会有自卑的时候,但当你最要好的朋友是个近乎完美的人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他拥有的都是你没有的,这种感觉只会放大再放大,然後化为一种名为嫉妒的情绪。
而我最讨厌的,大概是那个总逃不了嫉妒的自己。
简思云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兼邻居,她是天生的nV主角,所有你想像的到的优点在她身上都能看见——长得漂亮、家境富裕、弹得一手好琴、还有很多nV生梦寐以求的,晒不黑的皮肤和吃不胖的T质。
而她也绝不是空有外表。她聪明又努力,所以成绩好;她很有想法,不会人云亦云;她有领导力,却从来不会对人颐指气使。
还有,她是我遇过个X最好的人,该认真时认真,该玩的时候也放得开,她很谦虚,也总是真诚地对待每个人,所以朋友很多。
我之所以这麽了解思云,是因为我们已经认识了七年。她的光芒只有越来越灿烂,而我就这样在她的Y影下度过了整整七年。
开朗好相处,到哪都受欢迎的她,从小到大却一直视我为最要好的朋友,高中同班後也一样。
分组时她第一个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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